湘西职院党字[2013]11号
关于印发《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
严明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》的通知
各处室、系部:
《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》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:《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十项规定》
中共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3年3月26日
主题词:印发 十项规定 通知 |
中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印发 |
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
十 项 规 定
各处室、系部:
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切实转变作风,推动工作落实,更好地为师生和教学服务,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,现根据中央、省、州作风建设有关精神,就学院严肃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规定。
1、按时上下班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勤,上班期间办公室门不得关闭。不得擅自离岗、串岗。
2、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打牌、下棋、打麻将、炒股票、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或去与工作无关的休闲娱乐商业等场所。
3、凡学院党委、行政召开的或经党委、行政同意召开的会议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缺席,不能到会、不能按时到会或要提前离会的,必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。处室、系部负责人外出吉首开会、培训、联系工作、参观考察等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。
4、所有教职工,不论任何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,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三天以内由处室、系部负责人审批,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处室、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,七天以上的由处室、系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由院长批准。处室、系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。请假条留存组织人事处。
5、所有教职工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一律禁止饮酒。
6、所有教职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。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,尤其是各处室、系部负责人,不论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,必须保持通讯畅通。
7、严禁学院内部用公款相互吃请或进行消费娱乐活动。
8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,索取、收受与学院工作有联系的企业、老板财物,或者接受企业、老板提供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活动,或者在企业老板处报销费用。
9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。
10、严格财经纪律,不得私设“小金库”,公款私存。
各处室、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,严格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具体要求。如有违反上述禁令,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学院纪委、组织人事处。